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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代会执委会通过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发布时间:06月19日   作者:   来源:    阅读:

教代会执委会通过教师公寓管理办法

     6月16日下午,第四届教代会执行委员会召开第二次会议,对《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教师公寓管理暂行办法》、《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02、03幢教师公寓租住管理暂行办法》开展讨论,并原则通过。出席会议的校领导有校党委副书记花亚纯、副校长徐翔,在校的执委会委员参加了讨论。会议由花亚纯主持。
 
    据花亚纯副书记在会上介绍,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在今年年初就着手起草两个管理办法。今年3-4月份,在一定范围内征求了意见,并交校长办公室对一些重大的原则问题作了集体讨论,提出了修改意见。6月上旬,住房监督委员会对两个管理办法又作了充分讨论,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根据讨论意见作了技术修改。6月14日下午,学校召开了由执委会主任、秘书长,住房监督委员会主任参加的会议,对两个管理办法作了说明。
 
    今天的会议上,资产管理与后勤保障处处长钱贻隽就两个管理办法起草的背景、依据及个别条款做了解释。执委会委员对管理办法分条逐项作了认真、仔细的讨论。
 
    据悉,南京农业大学卫岗校区教师公寓指学校主要用于安排在编、在职青年教师的临时租住用房,包括61幢、17舍、土管楼、即将竣工的02幢、03幢,以及37幢和38幢的部分房室。目前两个管理暂行办法正提交校长办公会审议,不久将在校内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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