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工会:
为进一步激发我校广大工会会员参与工会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推动工会工作不断创新和发展,更好地发挥工会作用,服务学校事业发展大局,经研究,决定评选表彰2021年度工会积极分子。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南京农业大学工会会员。
二、评选条件
(一)热爱祖国,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践行“两个确立”,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二)热心工会工作,有奉献精神,关心教职工、主动为教职工服务,受到教职工的肯定和信任,是广大教职工的贴心人。
(三)积极参与校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工作认真负责,为学校工会工作做出一定成绩。
(四)加入学校工会须二年以上。
三、申报名额
按照本部门工会在职会员人数的5%进行申报(各部门工会的名额分配见附件1)。
四、评选办法
(一)民主推荐:各部门工会根据评选范围、条件、名额指标,按民主程序推荐,确定申报人员名单,并认真填写《南京农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附件2)。
(二)校工会委员会按照评选条件和有关规定对申报人员进行评选,确定被表彰人员名单。
五、评选时间
请各部门工会认真做好组织申报工作,并于2022年1月7日(周五)下午五点之前将《南京农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送学校工会办公室(行政北楼D513)。逾期作弃权处理。
附件1:《南京农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名额分配表》
附件2:《南京农业大学工会积极分子申报表》
南京农业大学工会委员会
2021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