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五届校运动会教工部竞赛规则
一、竞赛日期、地点:
2017年11月3—4日田径项目在校田径场举行,教工趣味项目在田径场南面篮球场举行。
二、参加单位:
南京农业大学各部门工会
三、比赛项目:
(一)径赛项目:(运动场内)
1、男子、女子中、青年组100米;
2、4×100米男女混合接力(3男1女)
(二)田赛项目:
1、男子、女子中、青年组铅球、跳远(运动场内)
(三)趣味项目:
1、《播种收割》接力(每队10人,5男5女)
2、《托球、运球》接力(每队8人,4男4女)(女可替男)
3、《定点投篮》接力(4男2女)(女可替男)
4、《集体跳绳》(每队10人,男女均可)
四、参加办法:
1、以各部门工会为单位报名参赛,每单位设领队1人,参赛的运动员必须是在职工会会员。
2、各单位每个竞赛项目男女各限报2人,每人限报2项,可兼报集体项目,集体项目每项各单位限报1个队,人数在120以上的单位可报2个队。
3、年龄分组:(田径项目)
(1)青年组为36岁以下(1982年1月1日以后出生)
(2)中年组为36岁以上(1982年1月1日以前出生)
五、竞赛办法:
1、100米、4*100米接力、铅球、跳远项目,按田径规则进行比赛。趣味项目按特定的规则(操作说明)进行比赛。
2、跳远、铅球项目,采用决赛。100米、4×100米混合接力项目采用决赛或分组决赛,在同组比赛中按名次录取。在分组决赛中如遇不同组成绩相等,则按有效成绩的百分之一秒进行录取,如再相等则名次并列。其它项目成绩相等则名次并列。
六、录取名次与记分方法:
1、各项目均取前1—8名,分别按19、17、16、15、14、13、12、11记分,集体项目按名次得分乘2计算。
2、团体总分按各队集体项目、男女运动员单项在各项目比赛中所取得得分之和计算,得分多者名次列前,如遇2个或2个以上的队得分相等,则以获得第一名多者列前。
3、报名参加人数不足录取人数时,按报名参加人数减一录取。
4、青年组不允许参加中年组的比赛,凡弄虚作假、冒名顶替者,一经发现即取消其比赛资格和名次。
5、运动员或代表队如对比赛成绩有疑义时,可向裁判员提出,合议后服从裁定。
七、奖励办法:
1、设团体总分前8名奖牌。
2、设个人和集体项目前8名奖。
八、未尽事宜,另行通知。本规则解释权属校工会。
校 工 会
二O一七年九月二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