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和《关于修订〈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办法(试行)〉部分条款的通知》(校发〔2013〕39号),经会员个人申请,校医院审核,校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会议审定,共有54名申请补助会员符合规定,同意给予补助。现予以公示(见附件)。
对以上人员申请若有异议,请于1月27日前与互助基金管委会办公室联系。
联系电话:84395353
附:2012年度教职工大病医疗互助基金补助汇总表
南京农业大学教职工
大病医疗互助基金管理委员会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