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征集《“我为江苏教育喝彩”摄影展览》参展作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04月16日   作者:   来源:    阅读:

关于征集《“我为江苏教育喝彩”摄影展览》
参展作品的通知

 

各部门工会

    为了充分展示30年来江苏改革开放带来的巨大变化,颂扬全省人民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努力奋斗所取得的辉煌成就。江苏省教育科技工会、江苏省高校教职工摄影协会(筹备组)决定于2008年10月初在南京举办“我为江苏教育喝彩”――江苏省高校教职工庆祝改革开放三十年成就摄影作品展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作品内容和展览形式:

     作品应全方位、多角度地反映改革开放三十年来,江苏省教育、科技、文化、生活、经济、建设、精神文明等方面的改革成果。要求在紧扣展览主题的前提下,尽可能注重照片的艺术表现力度;要求在照片内容真实的前提下,尽可能加强照片的形式美感,要求充分发挥摄影图片的视觉优势,增强摄影艺术的感染力。展览开幕式和首展结束后,在全省高校巡回展出。

    二、奖项设置:

     设一等奖2名(纪实、艺术类题材各1名),二等奖4名(纪实3名、艺术类题材1名),三等奖6名(纪实4名、艺术类题材2名),优秀奖10名(不限题材、类别 )。另入选作品58幅。获奖、入选作品颁发证书和奖金。

    三、参展作品的征集方法:

    1、各高校发动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和摄影工作者深入基层,拍摄创作,在广泛征集的基础上,经过筛选,以学校为单位集中送展。

    2、参展作品一律为规格为10X 9英寸为彩色或黑白照片,不能装裱。参展作品题材、体裁和风格不限,作品可单幅,也可以是组照(限每组4幅),每幅(组)照片须配以标题和简要文字说明,展览不收电子文件和反转片、负片;

    3、为保证本次比赛的群众性和参与面,各校最后选送参赛的作品,同一作者不得超过4幅(组),其中每个组限两幅(组);

    4、本次展览分为“纪实类”和“艺术类”两个部分内容展出和评奖,作品必须原创,其中“纪实类”作品只允许对色调、反差等做适当调整,不得改变作品原貌,不得进行电脑合成。参展作品请在背面注明类别,并就作品的内容和被摄景物作简要说明;

    5、参展作品若涉及肖像权等问题,由作者自行负责,主办单位不承担责任;

    6、参展作品请在背面注明作品题目、作者姓名、工作单位及联系电话;

    7、征稿和截稿时间:2008年7月4日开始征稿,9月15日截稿,9月20日前校内专家组评选,9月20日送展览组委会评选。

    请你们接到通知后,尽快发动和组织本单位教职工和摄影爱好者抓紧进行已有作品整理和拍摄创作,并根据相关要求于9月15日下午4:30前将作品送至校工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二OO八年七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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