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

关于做好2011年春节送温暖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04月16日   作者:   来源:    阅读:

各部门工会:
    根据江苏省教科工会[2010]55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开展2011年春节前夕送温暖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内容
    根据“照顾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继续采取学校工会和部门工会两级慰问的形式,慰问对象为劳模先进、特困教职工及进城务工人员代表。各部门工会必须做好调查、组织工作,并多渠道、多形式筹措资金,合理安排,专款专用,切实做好2011年春节前夕送温暖工作。
    二、工作安排
    1、学校省(部)级以上劳动模范由学校工会组织慰问,相关部门工会协助,具体日程另行安排。
    2、学校工会从各部门工会中选择20户左右的特困教职工和进城务工人员代表作为重点慰问对象,实行学校工会和部门工会两级配套,由部门工会组织慰问。
    3、各部门工会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自行确定本单位慰问对象并组织慰问。
    三、工作要求
    各部门工会必须有计划地做好2011年春节前夕送温暖工作,并将2011年春节前夕送温暖活动开展情况报学校工会。各部门工会必须于12月20日前将拟作为重点慰问对象的基本情况表(学校工会网页“表格下载”栏下载)报学校工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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