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玄武区选举委员会
公 告
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江苏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实施细则》以及我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区人大换届选举的决定,经研究决定:2012年3月15日为我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高校直属选区选举日。南京市玄武区高校直属选区的选民登记工作从2011年12月15日起,到2012年2月24日截止。
为了做好选民登记工作,在对户口在本地的选民进行登记、核对的同时,对外来暂住人口的登记工作作如下规定:凡常住户口不在本地的外来暂住人员,应当回常住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的选区参加选举。如本人要求参加现居住地或工作所在地选举,必须向原户口所在地或原工作单位取得选民资格证明,在选民登记截止日前,主动到现所在单位或现暂住地区选民登记站进行选民登记,列入选民名单,并领取选民证,方能参加我区选举。选民登记不作为户口迁移的依据。
特此公告。
2011年12月15日